4)第二百零九章 厮杀_风流相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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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拿枪的手也放松的垂了下去,他的小弟也刚跑出去两步,还沒跑到刘衍干掉的那三个小弟的跟前,

  突然,一个拳头大的物体带着呼啸的风声,“呼”,就奔着匪首的面部而來。

  匪首抬手一枪,“嘭”的把來物给打爆,一只刘衍随身带來的强光手电筒被他掷了出來。

  匪首叫张自谦,名字听起來很文雅,但是如果了解张自谦的人就会知道,这绝对是个铁汉,他出生与川蜀,后來在金三角一带厮混了两年,常年出沒于丛林,后來一个偶然的机会加入了中东地区的以色列野小子特种部队,经历无数大小战争,是个在战争中幸存下來的作战机器,

  后來,退役后,他经一个朋友介绍,做起了雇佣兵的生意,已经在东南亚一带干了五票了,都非常漂亮,他最擅长的就是城市作战,然后就是丛林作战,所以在山中等于是到了他的主场。

  “大哥,海哥他们都死了。”此时这个小弟才查探了被刘衍击倒的三人,发现三人已经断气,

  “死了,妈的,这小子下手可真狠。”

  张自谦握枪的手一丝不颤动,显示了他良好的心理素质,而且手指虚握,处于最放松的状态下,随时可以迅速击发,

  刘衍大概也觉察到了张自谦的危险,在掷完手电筒之后,迅速的换了一下方位,伫立在一株大树后面,静止不动,他也在静静等待时机。

  “你在这边看着她,我去那边看看。”张自谦呼唤他的小弟过來看人,他必须解决这个人,要不然他的这次行动肯定就要以失败告终,

  张自谦手中的枪与他的大腿成四十五度夹角,双手依旧虚握,处于随时可以击发的状态,这个姿势能保证以最快的速度举枪设计。

  对于丛林战,张自谦自认为是专家,但是这次这个人身手未免太利落了,能在几秒钟内干掉自己的三个身手不错的手下,最关键的是自己的手下都是拿枪的,这点就不容易了。

  一个人赤手空拳,打败三个持枪大汉,这点,张自谦自认绝对沒把握,也许,也许,在这三人枪法都垃圾的情况下,这种状况可能发生,但是在一般时候,绝对不会发生。

  张自谦一脚刚刚要踏足丛林的时候,突然树后面伸出一只手,直接就拽住了他那只持枪的手,然后一脱一带,把身材敦实的张自谦一下扭翻,然后就是一拳直接打在他喉咙处,打碎了他的喉咙。

  刘衍的整个动作真的不超过两秒钟,从他拽住张自谦持枪的手开始算起,一拖一带,一翻,就把张自谦带了一个踉跄,紧接着他的拳就跟了上來,一下击打在张自谦的喉咙处。

  张自谦在临死前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好厉害的潜伏能力!

  张自谦的小弟乐仔,刚好在这一刻一眨眼,正好错过了刘衍的这下精彩表演,当然刘衍的击杀了张自谦后,顺手抄起张自谦的手枪的动作,他也沒看到,但是眼前突然一个高速运动的物体,直接砸晕了他。

  这是刘衍扔的枪,现代热兵器在刘衍手中变成了冷兵器,不过不难否认,这种冷热交替的兵器的确在刘衍的手中发挥了最大作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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