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内阁首相,或总理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
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
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
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时,都必须由首相或有关阁员副署。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
如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其阁员必须集体辞职,或由内阁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议会大选。新议会如果仍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则必须总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组织新政府。
首相或总理是内阁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总揽政务,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
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宪法赋予首相或总理的权力大小也不尽相同。
总统制国家是一种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政府的一种组织形式,以美国为典型,与议会内阁制相对称,指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和国会,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的制度。
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在宪法中都规定了总统的职权。
美国是最早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它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并互相制衡的制度。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
总统的实际权力非常广泛。
总统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
政府不对国会负责,只对总统个人负责。总统有权接受部长的辞职或解除其职务。
内阁由总统指定的官员,通常为各部部长组成,只是总统的集体顾问。
国家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完全分立,权力相互制衡。
议员和政府官员不得相互兼任,国会无倒阁权,政府也无解散国会的权力。
但国会行使立法权受总统的制约,如美国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但国会再以2/3多数通过,不经总统批准即可成为法律。
总统的权力也受国会的制约,如总统对政府高级官员的任命要得到参议院的认可,总统和政府高级官员如违宪犯法,国会可提出弹劾。
半总统制国家,半总统制是从总统制衍生的,一般也可以划到总统制中。基本特点是国家元首,总统和政府首脑,首相或总理分设,由不同的人担任,都负实际政治责任;议行混合,国家元首和议会都由人民直接选举,议会中的多数党组阁,推举首相或总理;议会有倒阁权,但不能直接罢免总统。
半总统制的代表国家是法国、俄罗斯等。
议会制国家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种,也称议会民主制或内阁制,特点是其政府首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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